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是甚麼?
「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」(下稱「基金」)旨在向中小企業提供資助,英文是Export Marketing Fund,簡稱EMF,以鼓勵中小企業參與出口推廣活動,藉此協助其擴展香港境外市場,是眾多政府基金中其中一個受歡迎的資助計劃。而且,由2020年1月20日起,每家企業的累計資助上限由40萬提高至80萬;並於2022年11月提升至100萬。


申請資格
申請資助的本地企業/機構,必須符合以下要求:
- 所有按照《商業登記條例》(第310章)在香港登記,並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的非上市企業。
- 實質業務運作是指有真實營運及生意交易,考慮因素包括企業在香港有否聘用員工、繳納稅項或進行產品/服務買賣交易。空殼公司不會被視為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。
- 須符合政府「中小企」的定義,即服務業聘請少於50名員工,或製造業聘請少於100名員工
- 擬申請的項目內容並沒有獲得其他政府資助
資助範圍概括

香港境外舉行、以香港境外市場為目標的展覽會 / 網上貿易展覽會

香港境外商貿考察團

香港境外商貿考察團 / 網上商貿考察團

通過電子平台 / 媒介進行以香港境外市場為主要對象的出口推廣活動,例如刊登廣告、關鍵字搜尋、上載產品資料、建立或優化網上商店等

資助金額
每宗申請的資助上限為港幣10萬元或核准開支總費用的50%,以較低者為準。
每家企業累計資助額上限為港幣100萬元,而涉及建立或優化申請企業擁有的公司網站/流動應用程式的活動資助上限為每家企業的累計資助上限的50%。
資助撥款類別
類別一 (實報實銷)
在項目完成後的60日內提交申請,獲批後取得全數資助
類別二 (首期撥款)
於項目開展前45-120日提出申請,獲批後取得75%首期撥款,完成後60日內提交報告獲得餘下25%資助
項目期限
計劃全年接受申請,一般應在2 年內完成。企業必須在參與的推廣活動完結日,或是建立 /優化申請企業擁有的公司網站完成後的60日內提交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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